2021年5月3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執行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指導文件。
以下為指導文件的要點:
所有可氧化降解塑料產品,無論是否一次性使用,都將被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禁止。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和不可生物降解的氧化降解塑料均受禁止。
可生物降解塑料或生物基塑料被認為屬于塑料。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或生物基塑料,并不能使受禁止的一次性塑料產品獲得指令的豁免。
帶有塑料襯里的一次性紙基產品,如帶有塑料襯里的紙盤子,落入指令的管控范圍。
根據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的規定,從2021年7月3日起,以下產品將禁止投放市場:
可氧化降解塑料制成的產品;
以下一次性塑料產品:
(1) 棉簽,除非其落入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圍;
(2) 餐具(叉子、刀子、勺子、筷子);
(3) 盤子;
(4) 吸管,除非其落入指令90/385/EEC或指令93/42/EEC的范圍;
(5) 飲料攪拌棒;
(6) 附著于和支撐氣球的氣球棒,包括其緊固件,但用于工業或其他專業用途且不分發給消費者的氣球的除外;
(7) 盛裝以下食品的發泡聚苯乙烯(EPS)制的食品容器,即盒子等容器,帶或不帶蓋子:
意圖用于即食,無論當場食用或外帶,
通常在該容器中食用,且
無需進一步制作即可食用,例如無需烹飪、煮沸或加熱,包括快餐及其即食食物的食品容器。除飲料容器、盤子、含有食品的包裹和包裝外;
(8) 發泡聚苯乙烯(EPS)制成的飲料容器,包括其蓋子;
(9) 發泡聚苯乙烯(EPS)制成的飲料杯,包括其蓋子。
根據一次性塑料指令(EU) 2019/904 (SUPD)和歐盟委員會執行法規(EU) 2020/2151,以下一次性塑料產品的協調標識規范將從2021年7月3日起執行:
衛生巾(墊)、衛生棉條和衛生棉條施放器;
濕巾,即預濕的個人護理和家用擦拭巾;
帶過濾嘴的煙草產品、與煙草產品結合使用的過濾嘴;
飲料杯。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4000-1998-38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
下一篇:歐盟限制某些玩具中的苯胺
- 丹麥食品接觸材料新規正式落地:明確PFAS禁令與重金屬限量要求
- 新國標施行!從AI芯片到超市生鮮,全方位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 ISO發布標準:道路車輛 面向服務的車輛診斷第3部分:應用程序編程接口
- 從指令到法規:歐盟機械安全全面升級 ——EU 2023/1230(新機械法規)替代 MD 2006/42/EC 深度解讀(2027 強制實施,2026 過渡期關鍵行動)
- 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深度解析:標準差異、核心內容與行業影響
- 歐盟PPWR法規指南及答疑文件發布!
- 標準新發布,涵蓋新興領域、傳統產業、生態環保、安全生產與百姓生活
- 新版室內照明產品能效國家標準發布
- 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公開發布
- 汽車電子可靠性測試:確保行車安全與耐久性的關鍵驗證,可靠性測機構推薦,深圳訊科標準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