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最新評議的2項物質加入到了SVHC候選清單,因此,SVHC清單正式更新為24批共211項。
新增SVHC候選物質見下表

另外,根據最新修訂的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ECHA要求從2021年1月5日起,只要物品中REACH SVHC質超過0.1%,無論其年出口量是否超過1噸,都必須提交SCIP通報。
SCIP通報流程
通過IUCLID 6進行卷宗準備;
在線填寫、離線填寫再上傳、通過專門的軟件進行傳輸;
通過ECHA提交門戶進行卷宗提交;
獲取提交報告。
SCIP通報提交哪些信息
物品識別信息(包括物品名稱、物品首選識別碼、物品類別、是否在歐盟生產等);
上一篇:產品如何打上CE標簽/貼哪里?
下一篇:英國公布脫歐后所認可的玩具安全標準清單
相關推薦
- 歐盟包裝與包裝廢物法規(PPWR)2026年8月強制實施:汽車零部件與食品接觸材料包裝合規新要求
- 鹽霧腐蝕與循環腐蝕測試對比:金屬零部件耐候性驗證,企業該如何選擇?
-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ASTM E8/E8M-2026)——汽車零部件力學性能測試新規
- GB發布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 丹麥食品接觸材料新規正式落地:明確PFAS禁令與重金屬限量要求
- 新國標施行!從AI芯片到超市生鮮,全方位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 ISO發布標準:道路車輛 面向服務的車輛診斷第3部分:應用程序編程接口
- 從指令到法規:歐盟機械安全全面升級 ——EU 2023/1230(新機械法規)替代 MD 2006/42/EC 深度解讀(2027 強制實施,2026 過渡期關鍵行動)
- GB 47372—2026《移動電源安全技術規范》深度解析:標準差異、核心內容與行業影響
- 歐盟PPWR法規指南及答疑文件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