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充如何辦理全球市場準入報告?下面就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全球Qi:無線充設備需滿足Q相關的安全性、功能性、兼容性檢測,取得Qi證書,產品加貼Qi Mark.
全球CB:無線充產品銷往CB成員國家可先做CB認證,需要的情況下在相應國家進行轉證。
韓國:
KC:需滿足RF,EMC要求取得KC證書,產品加貼KC Mark和證書號碼。
泰國:
NBTC SDOC:泰國當地代表填寫sDoC表格后,與技術資料文件一起送交NBTC備查,無需樣品。需向NBTC官方購買SDOC標簽后加貼即可日本:
RF:具有數據交換功能的無線充設備需滿足電波法Article 6要求,取得TELEC證書,標示MIC Mark和證書號碼;EMC:可自愿申請VCCi證,成為其會員,滿足日本EMC:CISPR32要求,產品標示VCCI Mark.
臺灣:NCC:需滿足LP0002標準,取得NCC證書,產品加貼NCC Mark和認證號碼
BSMI:需要做驗證登陸,模式二加三,滿足EMC:CNS13438(95年版),安全CNS14336-1(99版)和ROHS:CNS15663第5節(含有標示)(102年)要求,產品加貼BSM Mark海關聯盟:無線充需要符合海關聯盟關于電磁兼容TP TC 020/2011要求,取得EAC證書,產品標示EAC Mark印度:斤有在印度市場銷售無線充電器都需要滿足印度的測和注冊要求,并且按照要求在產品上標示BIS mark.
沙特阿拉伯:SABER:需要做IECEE認證,可用CB報告和證書轉證;同時,需要在SABER系統申請SABER PC&ScOC.
美國
FCC ID或FCC SDOC:具有數據交換功能的無線充設備需申請FCC D認證,滿足Part15c標準要求,絲印FCC ID號碼即可;僅僅具有充電功能的無線充設備只需申請FCC SDOC,足Part 18要求,加貼FCC LOGO即可。
加拿大:ICID或C SDOC:具有數據交換功能的無線充設備需申請IC ID認證,滿足RSS-216和RSS-GEN標準要求,絲印IC ID號碼即可;僅僅具有充電功能的無線充設備只需申請C SDOC,滿足RSS-216標準要求即可。
歐盟:CE:需滿足CE-RED指令下EMC,RF,Health,safety,ROHs相關要求,產品標示CE Mark.
英國:
UKCA: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需滿足《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2017》規則要求,產品標示UKCA Mark;北愛爾蘭沿用CE認證和CE Mark.
澳大利亞:RCM:無線充設備需滿足澳沙EMC等相關要求,產品標示RCM Mark后即可。
巴西:無線充電器要滿足ANATEL的要求,送樣到當地測試,拿到證書后在產品上標示ANATEL.
埃及:NTRA:無線充設備可用CE報告轉證VOC,需工廠審查和出貨檢驗(p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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